内蒙古京远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搜 索
处方区 非处方区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新闻中心

2017年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17571 【字体大小】  【关闭】

  各位预备参加临床医师考试的考生朋友们,对于临床医师考试的报考政策是不是都了解了呢?以下是培训果/搜集整理关于“2017年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说明”的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17年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说明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联系我们

固定电话:0471-4928822

网  址:www.nmgjydyf.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61号

扫描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分享到:

  网站地图
内蒙古中医门诊 内蒙古西医门诊 呼和浩特中医门诊 呼和浩特西医门诊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京远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7000087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700号 电子营业执照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编号:本公司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的产品信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蒙)-非经营性-2024-0018